第1章 活不过半年
“你能不能别这么让我恶心?”
沈絮撕碎了我和她12岁时的那张合影。
也给了我最响亮的一巴掌。
“你最好学学叶州,他就永远没有你这么心思肮脏。”
我默默的挑了墓地,买了机票。
估摸着死前,应该不会再回来了。
年少时的爱意,多年的执念。
追究敌不过天降。
他耀武扬威的舞到我的面前,“絮絮爱的是我,你凭什么想霸占她身边的位置。哥哥?”
是啊!
我也死期将至。
这段感情,早就该放手了。
医生她断言我,活不过半年。
在我生命的最后半年里。
第一件事,我去西郊买了座坟,离沈家的祖坟远远的。
第二件事,我给大学的兄弟发了条消息,准备离沈絮远远的。
“我考虑好了,我答应去美丽国公司任职。”
发完消息的一瞬,房间再次沉入黑暗,下一秒,兄弟的电话却拨了过来。
“时琛!你总算是考虑好了!这次去美丽国可是要移民的,沈絮那边,没意见?”
我呼吸一顿,心脏的位置密密麻麻泛着疼:“没意见。”
“那行,我这边去跟人事交接一下,一个月后咱们美丽国见。”
深夜寂静,呼啸而过的风刮过我的脸,卷起一滴泪珠消失不见。
沉重脚步声自门口响起。
男人有泪不轻弹,我胡乱抹了一把。
沈絮似乎也没想到我还没睡,愣了一瞬,旋即不耐道:“都说了今晚应酬多,不用等我。”
随着沈絮的动作,我看清了他袖口早已干涸的颜料。
自嘲一笑。
沈絮眸中闪过一抹慌乱,“这……”
我回神,捡起她脱下的外套:“我也是担心你一个女孩,太晚了不安全,你去洗澡吧,早点休息。”
瞧见我这幅模样,沈絮抿了唇,却并未多说什么,转身往卫生间走去。
口袋亮起的屏幕还停留在微信对话框。
男孩的风趣幽默似乎隔着屏幕便能窥见全貌。
“今天谢谢絮老板屈尊降贵陪我去涂石膏娃娃!下次我请你吃饭,还望絮总莫要辜负啊~”
下面跟着一个小狗撒娇的表情包。
指尖颤抖,越往上,便是两人分享的风景,可爱视频,一起相约打卡网红店,甚至两人还在平台养起了小火花。
当初自己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,沈絮怎么说来着?
哦,她说,哥哥,你能不能像个男人?不要这么幼稚。
我记得清楚,男孩是沈絮的秘书,也是沈絮同一导师的学弟,叫叶州,毕业不久的大学生,当初在面试时,好像我还见过他一面。
叶州在一众面试者中并不出众,是导师给沈絮打来电话,这才招了叶州进公司。
沈絮当时脸上的不耐和敷衍,我记忆犹新,她悄声告诉我,学妹是导师的儿子,不得不应付。
聊天记录越往上,越发彰显自己的可笑。
将消息设置成未读,我转身踏进隔壁卧室。
床头柜上,赫然是两人的合照,一向不苟言笑的沈絮带着迪士尼的毛绒帽子,深邃双眸满是情意。
是12岁的沈絮。
初入沈家之际,我不过是刚刚父母双亡的孤儿,还在学校被污蔑偷了东西。
那次害得我差点被退学,而那时的沈絮则是千娇百媚的沈家大小姐。
我父亲早年对沈家有恩。于是沈家,出面还了我清白,还将我领进了沈家的大门。
自此,我多了一个异父异母的妹妹。
许是心疼我孤苦无依,沈絮总是追着我叫着哥哥,在学校里,也扬着脖子事事挡在我前面。
会因为保姆的偏心,早餐只为她准备牛奶而大发脾气。
会捧着个化了的冰淇淋,因为我没有吃到,而伤心的哭一场。
她这么软萌可爱,让我没办法不爱上她。
大学的室友也曾劝我,那是京市最不可亵渎的高岭之花,也是我名义上的妹妹,警告我不要妄想。
可我偏偏性子倔,跟沈絮耗了整整7年,软磨硬泡,这才终于让养父养母也站到了我这边。
两人当初也曾甜蜜过一段时间,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?
是沈絮越发频繁的深夜晚归,又或者是每次提到结婚时她的不耐和躲闪。
我不得不承认,在我满怀期待计划两人未来的时候,沈絮的心已逐渐飘离。
强扭的瓜不甜。
我也死期将至。
这段感情,早就该放手了。
窗外雨点拍打,天阴沉沉的。
我记得第一次见到沈絮的时候,也是这样一个雨天,她犹如洋娃娃,撑着一把漂亮的碎花伞走到我身边,对我说,“哥哥,我们回家。”
愣神之际,一股温热从鼻腔流出,一滴滴砸在手背。
五脏六腑似都被一只大手搅成一团,我蹲下身,汗珠从额头滚落,混入猩红。
“时琛。”
轻灵声线伴随着沈絮的脚步声落入耳中,我慌乱的擦了擦鼻尖残血,将袖子藏在身后,推门出去。
“怎么了?”
沈絮眼中满是焦急,“叶州感冒了,我现在去医院,待会你自己看着吃,不用管我。”
感冒?叶州?
沈絮,你知道我也生病了吗?
我压下心底苦涩,“其实今天你能不能陪陪我?我也不太舒服。”
沈絮皱眉,上下打量着我,目光仿佛要将我看透。
旋即,她冰冷声音响起。
“你又作什么妖?别总无理取闹行不行?”
寒风从窗外闯进,将我彻底裹挟,连带着心脏也弥漫着冷意。
我张了张嘴,却只觉喉咙一阵干涩。
不等我回答。“哐!”沈絮摔门就走。
一口气卡在喉咙里,不上不下。
无理取闹?
原来,现在的我,连生病在沈絮眼里看起来像是无理取闹!
可以前的我们,明明不是这样的。
那年,父母相继离世。
初到沈家的第一个冬天,一场高烧差点要了我的命。
我住在客房里昏昏迷迷。
哪怕是大白天,窗户被树荫遮挡着,我根本记不清到底睡了多久。
觉得总有一团灼热的火将我的脏腑烧穿,只感觉自己要死了。
恍惚之际。
听见耳畔有人喊我的时候,想睁眼,眼皮却重若千斤。
但是,那个喊我的嗓音中带着怒意,“你们都是怎么办事的,好好的一个人,生病了也看不见!”
我心里明白了,是沈絮,只有她才会这样呵斥下人。
强撑着睁开眼,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沈絮无比担忧的眼睛,心底一颤,也许从那一刻起,对她的情愫就悄悄冒出芽来,一发而不可收拾。
“哥哥,你总算是醒了,快喝药。”
眼见我清醒,她忙不迭端着药递到我唇边,见我不动,沈絮便又端着碗吹了吹。
语气轻哄:“喝了药就不会难受了。”
我低下头,却瞧见她端着碗的手微微颤抖,手背赫然一个水泡,我忽然就明白了什么。
沈絮那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,竟也会为我生病而熬药。
可偏偏那时候的她,从不会说我无理取闹。
思绪被打断,手机不停在口袋震动。
是医院的提醒短信。
“时先生,今天该来取药了。”
攥着手机的指尖泛白,我回复,“知道了。”
到了医院,接过护士递来的药。
“时先生,这是你这一星期的药,要是还有什么不舒服的,记得随时来医院复查。”
我点点头,舌尖似乎都已经能想象到药的苦涩。
转身离开。
“时先生也是个可怜人,得了那样的病,偏偏身边一个亲朋好友都没有。”
“这么年轻,可惜了……”
“哟!你们不知道吧,我看他病例上填的已婚,就是不知道老婆是不是跟人跑路了?……”
身后护士的议论声逐渐听不见,我转头看向窗外。
整个城市被雨水洗刷透彻,天空隐约有日光破开云层。
雨后彩虹。
这是沈絮小时候,最喜欢彩虹,可惜以前的沈絮,我找不到了。
拖着承重的身体回家。。
我怎么也没想到,会在医院大厅遇到沈絮。